

在我們醫院的婦產科,夜班從晚上5點鐘開始,到第二天早上8點結束。
每一天的深夜,在產房,都發生著不同的故事……
夜里11點鐘,產房門外急診呼叫鈴猛烈的響起,我打開了門,看到一個戴著眼鏡的年輕男子,一臉慌張,滿頭是汗,他推著的一輛平車上,躺著一個年輕女子,身上蓋著一個被單,旁邊還有一個包裹好的,剛出生不久的新生兒。
“醫生,快救救她,救救她!”
我把平車推進了產房,送到了急救室,當夜值班的姜醫生,立刻對女子進行了檢查,剛掀開被單,就看到女子的下身,滿是鮮血。
“怎么回事?”姜醫生問那名男子。
“她在家,生下了小孩,血一直出不止……”
他和小蘇是一個醫學院校的同學,馬上就要畢業了。一年前,同居在一起,沒想到懷孕了,等到他們知道時,胎兒已經5個多月,醫院不肯做人流了,就這樣,一直到今天晚上,小蘇在家中急產,生下了一個女嬰。
因為學的是醫學專業,小蘇的男朋友懂得一些分娩知識,他知道需要給新生兒剪斷臍帶,如何的包裹,擦拭新生兒口鼻上的羊水。孩子響亮的啼哭著,一切都在朝著好的的方向發展著。
可是,在他剪斷臍帶后發現,臍帶的另一端,還在小蘇的身體里面。他知道,這時候,胎盤應該隨著臍帶脫落出來,子宮才能收縮。
得趕快結束這一切,得趕快讓胎盤出來。那一刻,他腦子里被這些念頭充斥著,他開始用手抓住留在外邊的臍帶頭,希望能牽引出胎盤,慢慢的,他開始往外拽,一點一點的,他感覺有點松動了,小蘇說很疼,他勸她忍著點,很快就好了,可是,當他看到,一灘灘血從小蘇的身體里涌了出來,他感到問題不妙,把小蘇送到了醫院。
聽完了小蘇男朋友的講述,情況很清楚了:因為產后胎盤無法自行娩出,導致子宮無法收縮,此時外力粗暴拉拽臍帶,導致的部分胎盤強行脫落,子宮出現創面,進而大出血。
一般來說,胎兒娩出后15分鐘內胎盤娩出。胎盤不娩出常見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子宮收縮乏力,產程延長,產婦疲憊,或者是子宮痙攣,子宮下段收縮過緊,胎盤嵌頓在里面,還有是胎盤粘連和胎盤植入,主要是因為多次流產、刮宮,子宮內膜損傷導致,子宮內膜太薄,胎盤植入到子宮基層。
姜醫生搖搖頭,本來,小蘇的情況就是簡單的子宮收縮乏力,她再等等,或者趕快到醫院,用一些縮宮藥很快就能解決。而現在,都為時過晚。
新生的寶寶,經過檢查沒有大礙,送新生兒科進行護理。小蘇的情況卻比較糟糕。手術室里,姜醫生進行著搶救,開放多條靜脈通路,子宮按摩,給藥,紗布填埋,輸血給液,但是,都沒有辦法止住出血,只剩下一條路,就是切除子宮。
在讓她男朋友簽術前知情同意書的時候,各種后果都講清楚了,她的男朋友卻臉色泛白,不敢簽字了。
“我打電話,叫我媽媽來。”他說。
等到他的母親趕到醫院,了解了事情經過后,果斷的說:“我們不是她的親屬,不能簽字。”
“可是,”姜醫生很為難。
“你們和她的家屬聯系一下吧。”
“媽,小蘇的父母在外地呢。”小蘇的男朋友帶著哭腔說。
“你別管,你不許再說話。”他的母親嚴厲的制止了他。
時間不能耽誤,姜醫生要到了小蘇在外地父母的電話,電話里,姜醫生說明了情況,小蘇的母親很震驚。
“怎么會出這種事兒,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女兒很乖的。”
小蘇躺在手術床上,電話里,低低的說:“媽,我錯了。”
電話那邊,沉默了幾秒鐘,當姜醫生再次跟她說著病情時,她變得歇斯底里了:“不行,小蘇才22歲,你們無論如何也得保住她的子宮,我不簽字,我不同意!”
姜醫生說:“您冷靜一下,這種情況誰都不愿意發生,現在需要馬上手術,要不然,小蘇會有生命危險。”
小蘇的父親說:“我們坐飛機趕過去,行嗎?”
“來不及的,您需要立刻確認。”姜醫生回答的很堅決。
小蘇的父親還算明白,同意進行手術。
手術完成后,小蘇從麻醉中蘇醒過來,看到了我,說:“麻煩您到外邊,跟我男朋友說一聲,我沒事了。”
我走到產房外邊,過道和走廊上,已經空無一人了,小蘇的男朋友和他的母親,不知道什么時候,已經走掉了。
第二天,在給小蘇換藥的時候,我看見,她一個人在偷偷的抹眼淚。旁邊病床的產婦剛剛生了個男孩,一家子還有七大姑八大姨圍在一起,歡聲笑語,很熱鬧。小蘇的病床卻沒有人陪伴,孤零零的。從她手術那天起,她的男朋友就一直沒有露面。
小蘇哭著說:“小紅姐,本來我們說好大學畢業后就結婚的,沒想的是這么個壞結果。”
值班室里,小橘子說:“這就是所謂的渣男吧?以前只是聽說,現在才算遇到了。”
鄭潔說:“我看,他母親沒起好作用,聽小蘇說,她是一個律師,你們想,律師多精明呀,怎么會讓自己的兒子娶一個被切除了子宮的女人呢?”
小蘇的父母很快來到了醫院,和小蘇見面后,三個人抱頭痛哭。因為小蘇身體虛弱,無奈申請了休學,他們把小蘇,還有出生沒有滿月的小寶寶接回老家后,把小蘇的男朋友告到了法庭。
一方面,確認新生寶寶的撫養問題,另一方面,要求法院認定,小蘇的男朋友對小蘇的子宮被切除負有主要責任,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00萬元。
小蘇的男朋友一方則認為,小蘇的子宮被切除,他們并沒有簽字認同,對于子宮被切除,不負有主要責任,出于同情考慮,只愿意賠償1萬元。
由于意見分歧較大,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辯論,最后,法庭判決,孩子歸小蘇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到18歲。小蘇的子宮被切除,男方盡管沒有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但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鑒于具體情況,賠償小蘇人民幣30萬元。
判決出來后,雙方都不服,進行了上訴。特別是小蘇男朋友的母親,要求追加我們醫院為責任一方,她認為我們醫院過度醫療,切除小蘇的子宮屬于過錯手術,也應該賠償。
好在我們病歷記錄完整,手術適應癥也精確有效,法院駁回了她的請求。事情經歷了半年多,才最后平息。
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翟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