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15日,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對某培訓機構聘用舞蹈教師趙某某多次強制猥褻、猥褻兒童案件一審宣判,以被告人趙某某犯強制猥褻罪、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同時,禁止被告人趙某某從事教育類相關職業。
該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后,連云港市首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職人員依法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內容,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不僅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家庭的和諧幸福,也關系到國家和民族的長遠發展。《意見》是針對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校外培訓機構的教職員工犯罪問題,為協調刑法第三十七條之一的從業禁止規定及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二條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和禁止制度,保障法律準確實施,有效落實從業禁止制度,凈化校園環境,切實保護未成年人而出臺的落實意見。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教師作為教育行業的從業人員,更應嚴格規范自身行為,遵守師德準則,嚴守師德底線。針對教師違法行為,更應當依法從嚴懲治。
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相關規定,同時考慮多名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要求對趙某某依法從重處罰的意見,海州區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人趙某某多次對未成年人實施猥褻行為,主觀惡性較大,依法決定對趙某某從重處罰,對其宣告從業禁止。
司法保護充分履職的同時,家庭教育也不應缺位。家長應積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管和保護。在為孩子選擇培訓機構時,充分了解培訓機構備案情況、場地設施安全情況、管理制度健全情況及教育教學情況,著重了解培訓機構教師是否具備教師資格證或專業技能證書、是否與學校簽訂勞務合同等內容。同時,也應當加強對孩子的引導教育,教導其樹立規則意識,遵守安全管理要求,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